退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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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撤销权
(消费者 "是指任何完成合法交易的自然人,该交易在很大程度上不能归因于其商业或独立的专业活动)。

撤消的说明

撤销权
您有权在14天内撤销本合同,而无需说明任何理由。
撤销期为14天,自以下日期起生效、


-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接管产品之日,前提是您在标准订单范围内订购了一个或多个产品,并且该产品/这些产品是统一交付的;

-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已经接收了最后一件产品,前提是您在标准订单范围内订购了几件产品,并且这些产品是单独交付的;

-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非承运人)已经接收了最后一批货物或最后一个单位,前提是您订购的产品是分批交货或分单位交货的;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通过明确的声明(如通过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信件)通知我们(Stenzhorn Juwelen GmbH, Krummenstücke 3, 56073 Boppard,电话号码:0674280080,传真号码:06742800830,电子邮件地址:info@stenzhorn.com)您决定撤销此合同。您可以使用所附的撤销合同的样本,但这并不是强制性的。

为了保障撤销权的期限,您只需在撤销权到期前发送关于行使撤销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撤销本合同,我们将立即并最迟在我们收到您撤销本合同的通知后的14天内偿还我们从您那里收到的所有款项,包括交付费用(由于您选择了我们提供的最合理的标准交付方式以外的其他交付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除非与您有明确的协议,否则我们使用您在最初的交易中使用的相同的付款方式进行还款;您将不会被收取任何与该还款有关的费用。


在产品返回给我们之前,或者在您提供证据证明您已经将产品送回给我们之前,我们可以拒绝偿还,以较早的时间为准。

你必须将产品退回或转让给我们 立即,并且在任何情况下,最迟在14天内,从您通知我们撤销本合同之日开始生效.如果您在14天期限届满前发送产品,该期限仍然有效。

您承担退回产品的直接费用。

您必须支付产品的任何贬值,只有当这种贬值可以归因于您的任何处理,而这种处理不是为了检查产品的状况、特征和功能所必需的。

排除或过期的标准

撤销权不适用于以下合同

  • 交付非预制产品,其生产过程中消费者的个人选择或规定非常重要,或者明显符合消费者的个人要求的产品;
  • 交付可能很快变质或很快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
  • 交付酒精饮料,其价格是在签订合同时商定的,但最早可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其当前价值取决于市场的波动,企业家对此没有影响;
  • 报纸、期刊或杂志的交付,但订阅合同除外。
撤销权在以下情况下过早失效
  • 交付密封产品,由于健康保护或卫生方面的原因,如果在交付后密封被拆除,则不适合退货;
  • 交付产品时,如果产品在交付后因其状况而与其他货物不可分割地混合在一起;
  • 运送密封包装的声音或视频记录或计算机软件,如果密封在交付后被拆除。



标本 - 撤销表格

(如果您想撤销合同,请填写此表并寄回给我们。)

- 致 Stenzhorn Juwelen GmbH, Krummenstücke 3, 56073 Boppard, 传真号码: 06742800830, 电子邮件地址: info@stenzhorn.com :

- 我/我们(*)特此撤销我/我们(*)就购买以下产品(*)/
提供以下服务(*)所签订的合同

- 于(*)订购/于(*)收到

- 消费者姓名
- 消费者地址
- 消费者签名(仅在纸质通知的情况下)
- 日期

(*)划掉错误的选项。